杨淩看看天色已黑,酒坛已经见底,也就告辞。
潘钱也不挽留。这民居逼仄,除了主卧次卧,就是小小客厅。厢房里是灶台和杂物间,还真没有留宿的地方。
潘钱把杨淩二人送出门外道:“人在江湖,飘蓬江海,难免有不顺意的时候。两位万一有不称意的一天,潘某这有好酒。”
这就有招揽的意思了。杨淩见潘钱语出至诚,也领情,抱拳道:“山不转水转,总有相见的时候。哪一天潘叔和冬青如果到晋省,可找我杨淩一聚。”
说着又和冬青抱拳告别,带着胡汉三大步去了。
冬青原以为杨淩是个色.狼,哪曾想杨淩彬彬有礼,虽然酒多了言语有些没撇,可眼中没有一丝色迷迷的样子。此时暗自埋怨自己看错人,有些慢待了杨淩。
可是杨淩临行一句话她还是有些反感,撅着红.唇嗔怪道:“这个杨淩就是个不靠谱的人!说是到晋省找他杨淩,你倒是说了仙乡何处啊,抬腿就走真是不实在。”
潘钱摇头,若有所思道:“杨淩,这个名字很耳熟啊,就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听过。冬青,我告诉你,你不可小觑了天下英雄。这个杨淩我看不简单。”
“再不简单能和爹爹您比吗?还不是喝多了忘事,难道不知道说个地址?”
“嘿,说不定人家的意思是到了晋省,江湖上都知道他的名字呢。”潘钱哂笑道。忽然间变了脸色:“我想起来了!晋省江湖有杨淩这样一个人物,大败了一支叛军。只是,只是今天这个杨淩也太年轻了,怕是不对。”潘钱又失望的摇摇头,冬青扶着他回屋去了。
杨淩两人带着酒劲儿离开乌衣巷,就见前边有一家客栈,挂着的红灯笼上有“迎宾”二字,杨淩大喜:这可通俗易懂,有点儿后世的味道了。比什么高升客栈什么的好听多了。
杨淩这时酒劲儿上头,一手扶着店门前拴马桩,一手推着胡汉三道:“回咱那店太远,今天就,就住这一家迎宾客栈了,你,你去看看还有房间没?”
胡汉三也喝得头重脚轻。
潘钱这一坛酒,是地道的陈年老酒。黄酒与啤酒、葡萄酒并称世界三大古酒,虽然酒精度数不到二十度,但是提炼不纯的杂醇比乙醇更有后劲儿。
更何况两人都喝了六七斤,想武松打虎里的三碗不过岗,酒的成色也未必强过这一坛老酒。如今两人比起喝了十八碗的武松也差不多,一见风,酒劲儿就发作了。
现在不要说走回自己住的店,就是回去的路都未必认得明白。
胡汉三摇摇晃晃走进店内,就发现店内不同于普通客栈,居然进门就是吃饭的地方。这时正是饭口,人头晃动,着实有些热闹。他是好热闹的人,心下高兴,就喊道:“伙计,住店!”
胡汉三却不知这一住,就惹下了一场大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