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告诉他们。”
“一诺,你想不想养只狗啊?”杨墨建议道。
一诺一愣,“没有想过。”
杨墨笑道,“我最喜欢的狗便是德牧了,以前一直想养的,可视是后来好多事情堆在一起便没有机会去想了,你要是想养的话,我陪你去动物市场选一只吧!就用我当初想好的名字。”
“不要,我不养德牧,长的太粗鲁。”一诺用手抓着鸡翅,直接否定。
“那金毛、拉布拉多、柴犬、泰迪,总之不要是二哈就行。”杨墨满脸黑线,她可不认为德牧长的粗鲁,心想,黑脸大叔的帅气你不懂。但杨墨还是坚持,因为她不可能陪着一诺永远,过不了多久她得回瑞士去了,她想给一诺找一个伴,一个衷心通人性的伴。
“你取了什么名字?”一诺问。
“小二。”杨墨自豪地说。
一诺整张脸都堆在了一起,那嫌弃的表情隔着餐桌,杨墨都感受到了,“你要是不喜欢,可以换一个,我一点都没有意见。”
一诺睨了一眼杨墨,说,“小二也行,比小三等级高。”
杨墨汗颜,“那你喜欢哪个品种?”
“不知道,到时候看眼缘吧!”
“明天上午就去啊!”杨墨高兴的立马排上时间表,生怕一诺后悔。
吃完饭后,杨墨一边站在洗碗池边洗碗,一边对趴在灶台上看她洗碗的一诺说,“一诺,以后不要喝凉水了,尤其是在这么冷的冬天里,对身体不好。”
一诺也许是刚刚在家里吃了一顿大餐心情大好,也许是因为杨墨就在这里陪她感到的温暖,她爽快地应了一声,“好。”
趁着一诺去洗漱的间隙,杨墨迅速地吞下早已对味道烂熟于心的药丸。
但第二天早晨吃完早餐后,当她再次趁一诺化妆的间隙吞药时,却被发现了。
“你在吃什么?”一诺走过来一把抓住杨墨的手,一手掌的药丸就这样赤裸裸的展示在一诺眼前。
杨墨吞也不是,握也不是,结结巴巴地说,“我……我生病了,吃些药。”她不敢看一诺的眼睛。
“什么病?”一诺打算刨根问底。
见杨墨许久没有回答,她提高了音量,“什么病?”
“胃病。”
一诺狐疑地看向杨墨手中摊开的十多粒药丸,她不太相信,因为这药量看起来就很严重。
杨墨和一诺在动物市场里转了好几圈,小狗们都被老板们锁在笼子里,杨墨觉得心中有一丝难过,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但如果遇到了一个不懂得善待它们的主人时,就会变成连自由都没有的笼中之犬。
杨墨问一诺有没有看中的,一诺摇头,她连自己到底喜欢哪个品种都不能抉择。
“要不就选德牧吧!”杨墨还是没有放弃她的德牧。
“你怎么对它这么情有独钟呢?”一诺不解。
“因为德牧很威武啊!既聪明又帅气,带在身边,特别有安全感,而且它绝对不会和犯罪分子达成共识,相信我吧!就它了。”杨墨指着不远处那只狗三个月的德牧说。
“刘小二!”一诺站在客厅里对着在客厅里到处乱窜的德牧喊道,因为它实在太活波了。
“一诺,你要温柔一点。”杨墨走过去把小二抱在怀里,抚着它的脑袋,小二一脸享受的躺在杨墨怀中,杨墨在它四只腿上摸了摸,“真不愧是要长成大个子的狗,一诺,你看,这腿,这骨架,太有手感了。”
晚上一诺趁着杨墨洗漱的间隙,偷偷从杨墨的包里把药瓶掏了出来,都是英文,好多专业术语,她不太看得懂,于是她把每一瓶都详细拍下了照片,她不信杨墨说的胃病。
杨墨在一诺这里住了一个星期,自从小二来到一诺家之后,一诺起床的时间提前到了早晨7点半,虽然她会抱怨小二太烦人了,但依旧还是会不耐其烦的拉着小二外出溜达。期间唐母打电话过来了一次,问她什么时候回去,当她说想陪陪朋友后,唐母便没有再电话来烦她了。杨墨很羡慕唐魏,有一个这么通情达理的母亲。
杨墨没有想到萧北辰又和她打电话了,她本想拒绝,但听到萧北辰想邀请她当他的女伴参加一个酒会,并且告诉她酒会的举办方是轩宜集团时,杨墨答应了,因为陈豪就是轩宜集团有名的设计师,她想看看一诺口中的小三到底是何方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