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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给峰哥换个BGM

恋爱的酸臭逐渐散发,很明显,外面打生打死丝毫不能阻止感情从内心萌芽。不对,阿朱这边发芽应该是在杏子林,这会儿估计已经茁壮成长了。

不过看着外面豪气干云的乔峰,叶初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峰哥的确能成为少女的梦。

当然,既然想到了阿朱的感情线,叶初不由得边看向康敏。

这女人看阿朱的眼神,啧啧,让叶初总觉得看她表情有点像看书,就是那种横竖睡不着,歪歪扭扭就俩字儿之类的。

女人之间的嫉妒心呐,叶初不由感慨。不过叶初随即却又反应过来,既然执念令自己的心魔无从控制,那如果自己一直轻轻松松生活下去,是不是就可以抑制心魔滋生?

光幕展开,再次瞄了一眼自己的游戏头像以及头像下方的状态栏,心魔进程依旧是百分之十一。

深吸一口气,叶初的心情终于轻松了些,放眼整个聚贤庄,此刻已然打成一团。

眼见阿朱已然有冲出去的意思,叶初不着痕迹一只手落在阿朱肩膀上。

“稍安勿躁,以你的武功,此刻进入院子别说帮峰哥了,就算相当人形盾牌也插不上手。况且,你应该相信他。”

阿朱恍然回神,随即回头看向叶初一脸歉意开口:“叶公子,是我欠考虑了。”

叶初满意点头,小年轻因为感情有所冲动在所难免,能够意识到自己犯蠢,说明还有的救。

况且,阿朱不是个笨蛋。

此刻,除了叶初跟阿朱,屋子里只剩下薛慕华跟康敏,薛慕华自然不可能冲在第一线,而康敏又不懂什么武功。叶初见状从腰间取下雪凤冰王笛,微笑着送到唇边。

拿到这件来自于恶人谷谷主王遗风的特效武器,叶初便一直将它作为兵刃使用,从而忽略了它本就是一件乐器的事实。虽说老王的笛声说实话有些令人自闭,但叶初不是王遗风,叶初自万花谷长歌门得到的音律传承也不是老王那种游戏程序设定的旋律能相比的。

也许,峰哥可以试着换个BGM!

笛声随即传来,急促豪迈,如马蹄声飞奔,却又带着一种旷古而来的神秘。叶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到这首曲子,阿朱想不明白叶初为什么在这种时候还有心情吹笛子,不过听了片刻,便觉得此刻的笛声极为动听,节奏明快,颇有纵横江湖的潇洒恣意,荡气回肠!

“叶公子……”

阿朱轻声念了一声,似乎明白了叶初此刻的想法,这一曲笛声,是送给乔峰的,不过这样的曲子,并不是乔峰的风格。所以答案只有一个,叶初若有所感,以此刻的笛声表达自己内心之中的江湖。

“这首曲子,真好听……”

笛声消散,叶初望着手中的雪凤冰王笛陷入沉思,随即听到阿朱情不自禁的赞叹,当即露出几分微笑道:“好听吗,这首曲子,名叫《纵横八荒》,原本是准备去水月洞天的时候给童博品鉴一下的,没想到第一个听众竟然是你跟峰哥。”

阿朱一愣:“可这里这么多人不是都听到了吗?”

叶初指了指薛慕华,随后又指了指康敏:“你觉得是他能听得懂还是她能听得懂,或者说外面那群笨蛋能听得懂?不说其他了,薛慕华除了医术还能说得过去,逍遥派的传承哪里学到过一星半点,天资属实上不了台面,怪不得这么大年龄了连个丁春秋都没辙。”

阿朱沉默了,瞄了一眼脸黑一片的薛慕华和康敏,偷偷朝着叶初伸出大拇指。

论说实话,叶初说第二,阿朱也想不出来有谁能算得上第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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