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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这两人只是出门逛逛顺便唯恐天下不乱而已

陈琮放下手里的信,望着烛光发了会呆,长长叹了口气。内侍长青乖巧地把凉茶换下去,重新上了杯热的,贴心地探问:“殿下这是愁明护卫的事呢?她虽然离了宫去,想必总是忠于殿下的,断不会做对殿下不利之事。”

陈琮看了长青一眼,见这自幼儿伺候他长大的老仆人两鬓己生出花白颜色,心中多有不忍。他出生贵胄,打小周边众多人来来往往,然而伴他长大的不过长青与明荃两人,知他根底,得他敬重,现如今自己把荃姐推走,也只有长青懂他了。

长青见陈琮不自然的眼光往身后移去,在心里也是暗暗叹了口气。已经两年了,殿下还是时不时会想起那个东宫暗室中独自烛下弈棋看书的女子。她几乎是看着他长大的,从没离过他身边,白日里,她是扶他学走路的宫女,陪读的书童,殿前执戟的护卫,屋前守卫的亲兵,有时,陈琮和长青也不知道她是眼前的哪一个,但知道那些人里面总有一个明荃的存在。夜里,她是东宫帐后暗室里的听夜人,听着他从青涩少年成为朝堂权贵,从吓破胆的默泣到面目狰狞的冷笑,从呤诗怀春到娶妃生子,从山盟海誓到放荡难收。殿下从不瞒这个默默听取一切的姐姐,他信任她依赖她,也许,并不仅仅只把她当成一个姐姐……但不管怎么说,殿下最终却赶她走了,在扛下自己未定的结局前,毫不犹豫地把她赶走。

殿下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为他人如此考虑过,即便是对他的正妃与幼子也没有。

但事实是明荃已经走了,殿下身后再也没有那个暗室。

“荃姐找到恶人谷主那去了,”陈琮又叹了口气,“没想到,竟让这两个能毁天灭地的人凑到了一起。”

长青一楞:“明荃一向孤傲,那谷主听说也是个怼天怼地的主儿,这两人能凑一堆儿去?”

“似乎意外合得来呢。”陈琮苦笑,“而且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四处走,成心就是想看看会发生什么的样子。”

长青笑了:“虽然与明护卫一贯行事风格不符,却很象这两年的明姑娘会做的事。”

“我让天绝在他们前行的路上设了山崩堵了路,若是正常人,也便绕道了。”陈琮抖了抖手中的信,苦笑连连,“这二位想是合计了一下绕路太远,竟一人一拳直接炸开了条路出来,只当没事儿发生。”

长青大骇:“这二人倒真是凭本事在世间横着走……”

“我听闻庄彻貌似秀气书生,没想到行事和荃姐一般刚猛。”

长青沉默片刻,开口:“殿下可记得长湖之战?”

陈琮一楞:“记得,但当时不是前恶人谷主去的吗?”

“庄彻,便是那无名的银鬼啊。”

陈琮呆住,半晌怒道:“我竟从未听人说过?”

“老奴也是昨天听莫晓说起才知道,这个人,很能藏事。”

那段血腥的记忆排山倒海般压过来,陈琮想起那只拎住他衣领把他扔向远方的带红护手的手,想起那种飞过众人头顶从各种刀尖上飞过的眩晕,想起接住他的另一只手,那只手带着银护手,瞬间把他推上旁边的马背并拍在马臀上。

我见过银鬼,陈琮想,却怎么也想不起银护手主人的样子。

一个念头从他心头一闪而过。

“他们早就认识!”陈琮猛地抬起头,“血罗刹和银鬼!他们早就认识了!”

应该认识吧?

这个时候在河边上摸着下巴打量对面烤鱼女子的庄彻也这正这么想着。

这两人本是有福绝对要享的货,荷包里也都有钱——恶人谷主自不必说,那前东宫暗卫本是吃过十五年皇饷的颇有积蓄,这两年又四处买了些铺面房屋吃红利,看着朴素的大袍袖里一摸就是一贯铜钱,哪里会是个找苦吃的人?

有店那是一定要住店的,有饭那是一定要吃好的,衣服那是一定要找洗衣婆子每天投宿时送去第二日收回来保证干干净净穿起来舒舒坦坦的。于拿钱买好日子过这一条上,这两人是出奇地合得来,明荃干活,庄彻买单饭钱,其他各掏各的,财帐两清,合作愉快。

所以往沧野去的这前三天,真是心情舒畅。每每前面道上情况不对,车帘放下来,就没什么人去拦一个村妇赶的大车,而合州之后,明显也没什么正道人来找麻烦。

明荃是个有趣的人儿,赶车开心了会哼点小曲,喝点小酒会划拳对酒令,性格也大气随和什么都不计较,除了舒服,让人感觉不到突然多出这么一个人对原本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一个合格的暗卫,是不会让你有突兀感的,即使她已经退出那种生活很久了。

但相处时间越长,庄彻越感觉眼前这个赶车的身形有些熟悉,是那种在记忆里一闪而过却深铭入心的印象。

从知道陈琮与明荃去过长湖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想起那个红衣战鬼的影子,直到那时,他都没想过那是个女人,虽然他与那人的眼光只有一瞬间的交错,但血污的脸上那双眼睛里的凶狠和凌厉着实曾令他心头一震。

尸山血海中长刀滴血的披甲鬼神,如罗刹一般的存在,只在那一瞬间的目光交错之下就与他互相信任,一挥手将护着的孩子扔了过来。他立刻就懂了,伸手接住,将那孩子放在旁边的马上由同伴送离战场。

也只是那一刻的相交,扔出孩子后红衣战甲所在的地方被西歧兵蜂拥而上淹没,他想那个人大概就此死掉了吧,所以去了另一个方向。

如果没死,就是眼前这个身形慵懒,满脸“你来打我啊”欠揍表情的女人么?

那个被扔过来的孩子,是陈琮?

虽然每段路程都是计划好的,不出意外他二人每天都有干净客栈可住,有好吃的饭食可填肚子,可人生不如意事总是会发生,顺当日子才过了三天,他们便被前几日山洪冲断的桥拦在了半道上。这会子河水清洌舒缓,断桥半茬子咧着嘴在眼前,眼见之处没地方可涉水绕过,眼看着日头西斜绕过去也要黑灯瞎火才能到下一个打尖地儿了。两个本想坐享其成的人目瞪口呆地在河边上看了半天,最终心不甘情不愿地决定今夜露宿打野食过日子。

虽是万般无奈,毕竟都是江湖老狐狸,养活自己的本事那还是有的,只不过,都不太勤快。好在两人划拳水平差不多,总算有个公平的较量,庄彻划输了也只能自认倒霉,看了看身后的林子和眼前的河湾,认定抓鱼显然比打兔子来得容易,便麻利儿地削了根树枝,掖了衣摆脱了鞋,下到河湾叉鱼。

明荃去林中拣些干枝回来生火,一抬头看见一河清辉,映着纤秀灵动的一个影子,忍不住“呵”了一声,笑道:“我前生是积了什么德,竟能有这般福气看如此好景!”

恶人谷主是何等会借势打力之人,怎会放过这机会?

庄彻叉了几条鱼,随手用河里捞的草串了鱼嘴拎上岸来,神清气爽地:“看舒坦的话,可否劳烦尊驾动个手?”

明荃心甘情愿地接鱼过来去剖洗,嘴上满是欢喜:“你出貌我出力,倒都是不亏的。”

庄彻见她一付“食色性也”的坦荡模样,衣衫松松垮垮,走路摇摇摆摆,哪里有半点凌厉红衣战鬼的影子?心中叹口气,只道是自己想得多了,那个人多半早已战死沙场,实打实是个男人罢?

不多时,明荃收拾好鱼抹上盐串枝上烤,想是饿得慌了,闻到香气眼神明亮,原本清寡的脸上也漾出点红晕,看着多了好些生机。

庄彻坐火堆对面看着,心中不免一动。

这女人眉眼间转化的本事已臻化境,一颦一笑看似率性实则无心,想知道她心里到底有什么?省省吧。

吃完饭两个人各自找一处洗衣晾晒,然后便无趣得紧。若是投宿某个镇上,这会儿还能街市上晃晃,荒郊野外黑灯瞎火的那真是什么乐子也没有,又都没聊天的兴趣,大眼瞪小眼一阵后,二人在车旁两边各拣一处睡了。

丑寅交替之时,明荃照例醒来,河风凉爽,通体舒畅。躺着瞧了一会儿满天星河,坐起来调理内息,打坐练功。

一条长鞭无声无息划破黑暗而来,虽无杀意却极凶狠,在抽中明荃左脸颊那一刻,明荃抬手抓住了鞭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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