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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一百零九章 突破禁制的异兽

涂生在红尘之外。

涂生快饿死了。

从没想到竟会这样。

红尘之外,大荒野里,什么没有?多少菌、菇、茎、果。摘下来、挖出来。这是灵气充足之地的物产,再小的都比人头还大,还怕不能填饱肚皮?更有种种獐、狍、鹿、羊,品种较大的一只能出上千斤好肉!若是个凡人,这般大的野兽当然只敢看它一眼,万万没本事捕猎。但像涂生这样的天兵,又是好猎手,他还愁什么。

红尘之外灵气充足也有个不好之处,便是狼虫虎豹等伤人猛兽也分外庞大。不要说凡人,就算天兵,也轻易不敢和它搏斗。这些也还罢了,更可怕的是种种异兽,这都是天赋异禀,假以时日,能进化成妖兽。若没有法术,纯凭蛮力,用的又是未经开光的寻常兵器,和这样的东西相争,几乎等于送死。

还好下界修仙门派大都建在与红尘相邻处,以便从世间收取供奉。这些门派都会在附近设下禁制,让异兽绝迹,连猛兽都十分少见。

修士不怕被猛兽所伤,到了炼气中期,连一般的异兽都不大放在眼中。但修仙门派除了修士,还有不少凡人。像当初为玉门选媳妇的赵大使便是。这类有职司的还是少数,凡人更多的是所谓的“附民”。这些人有的是修仙不成,又习惯了红尘之外自由自在,于是就在这里扎根安家。还有的人本是来往于红尘内外做买卖,渐渐在化外定居。这两种人又都有后代,许多也不愿重回尘世。

红尘之内的君主称这些人为“弃民”“化外之民”。化外之地步步风险,没有法术的凡人无法自立,必须依附于某个修仙门派,这就是“附民”这个称呼的来历。

附民需向所依附的主家纳税服役,主家也有义务提供保护,于是在与红尘相邻之地设下禁制,保护附民,以及在这个广阔的毗邻地带经营生意的凡人。

涂生当了多年天兵,当然知道这些常识。所以一到大荒野,便笃笃定定,去森林中采挖、渔猎。初时还好,过了些日子,竟撞见了两丈长的豹子、三丈高的熊,还有长达数丈的巨蛇。像这些家伙,谁敢打它来吃肉。若非狭路相逢,还是不要和它们性命相拼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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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的事连续出了几回,弄得涂生有些忐忑不安,不大敢放心打猎。但以他那个体格,连吃两天清水煮蘑菇,胃里直泛酸水。好不容易在一棵大树枝叶深处发现一只猴子,涂生大喜。还怕手削的木质枪头威力不足,放跑了这几十肉食,于是蹑手蹑脚,想再接近些,一标枪飞过去钉死它。

在这灵气充盈之地,野兽不仅体积更大,也比浊世里的同类机警了许多。涂生还未靠近,那猴子已经有所察觉,霍的转过头来。

也多亏它这一转头。涂生看得清楚,那张猴脸上,两只眼睛金光闪闪。

普通野兽也有碧瞳、金睛,但普通野兽的眼睛不管是绿是黄,没有哪个能够大白天射出光芒的。

这是一头异兽!

涂生毫不犹豫,掉头就逃。

没有射出标枪,盼着一枪扎死它;也没有仗着手里有件器械(虽是纯用木头削成,握着还算称手),便想和这畜牲面对面拼一场。

猴子比人小得多,这只生长在大荒野的猴子虽说比浊世的大好几倍,但涂生也比常人高大许多。所以这东西比涂生矮了一头,小了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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